9月2日,中国民政部向首批认定的16家慈善组织颁发了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16家单位为首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中国青基会常务副秘书长杨晓禹(右)在颁发仪式现场
民政部表示,《慈善法》是中国第一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不仅对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对于中国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民政部日前发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的相关条件。 依照《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方式开展募捐活动。慈善组织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财产保值、增值,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慈善组织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慈善组织的认定制度规范化,有利于慈善领域里的良性竞争,更多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争取公募资质,平等地参与竞争,更好地配置慈善资源。 来源:《中国青基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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