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图标 服务项目 图标 新闻中心 图标 捐款方式 图标 爱心榜 图标 公益动态 图标 PPT在线 图标 信息披露 图标 市县传真 图标 法律法规 图标 文件库 图标 微公益
 
20周年专题
活动安排
工作纪实
市县传真
爱心典范
人物风采
图片报道
捐款方式
银行转账
邮局汇款
网上捐款
短信捐款
现场捐赠
爱心典范 首页 >  20周年专题 >  爱心典范
丁先生与希望工程
发布时间:2011-10-9 浏览量:

      丁小江,男,现年42岁,渭源县清源镇人,高级工程师。1981年至1987年就读于渭源一中,1991年7月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毕业后就职于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从事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历任设计室主任、技术主管、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03年受聘中美合资企业——甘肃陇依交通设计咨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从事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任技术负责人,兼工程设计咨询部主任。2005年于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市政设计院任主任工程师。2008年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兰州分院副分院长。2011年 3月至今在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八十年代中的他,正处中学时代,深为许多家境寒微但品学兼优的同学因家里无力继续承担学费而于初中考入师范学校,从而失去了考入大学深造的机会而感无奈和痛切,为此萌生了自强和今后助学的心愿。

      2004年,就在他去上海的前夕,在国庆节期间他与渭源一中的金校长、何书记、张副校长等商定,由他自己发起并成立渭源一中第一个个人助学基金,即清远助学基金。他首次提供5000元基金设立。助学金“清远”赋其意为德清、才高、志远之意,“清远”与“清源”同音,又有思源之意。其宗旨是:发扬人类互助,互重精神,尽可能帮助学生,给予他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求学的机会。清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出身于农村或城镇下岗职工家庭且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高三级学生,以后会根据基金状况逐渐延伸到其它各年级。

      “谁不爱自己的家乡,谁不爱自己的母校”这是丁小江在渭源一中开学典礼上面对全体师生说出的一句肺腑之言。他心系渭源教育,情洒家乡山水,捐资助学,造福桑梓,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让人感动,而他的诚恳为人更让人敬佩,更让人尊重。

      其实,丁小江先生家庭经济收入并不是十分充裕,经济来源主要是他和妻子两人的工资收入,全年收入仅十万元左右,与大城市收入稳定的家庭相比而言还是一般家庭。特别在2010年初,丁小江先生的夫人被诊断出重病,需长期化疗,这无疑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但是,丁小江先生还是依然坚持定期提供助学金资助贫困学生,并没有减少和停止助学活动的任何意思。在与他本人交流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知他无论如何也要将助学活动坚持下去。不仅如此,他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多方联系一些企业和有经济基础的同乡、同学积极参加到助学活动之中,在他的精神感染下,上海现代咨询公司曾与2006年和2007年先后提供助学金40000元用于资助渭源一中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清远助学活动已走过了七年的时光,共计捐助现金125400元,资助学生13 批共计 461 人次。

      在丁小江先生的不懈坚持和努力下,清远助学金在渭源一中得以顺利开展,并坚持至今,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在他的无私奉献精神的感染下,渭源一中全体师生的精神境界也得以一定程度的提升,尽己所能,奉献他人,成了许多师生的精神追求。仅2010年,渭源一中师生为我县贫困家庭学童、西南旱灾地区、玉树地震灾区和舟曲灾区捐款达5万余元。特别是他的行动和精神不仅直接对受助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济上的困难,而且增强了他们希望与信心,并表示将来成才之后,将传承丁小江先生等人士的爱心接力棒,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人生的意义不仅是为了生存,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那些为着更广大的人们的幸福而活着的人才是最幸福、最有意义和最有价值的人。这就是丁小江先生的的人生价值追求,也是他的梦想。

      “众人拾柴火焰高”。丁小江先生的精神是高尚的,但其个人的力量是弱小的,但愿有更多的人像丁小江先生一样,积极参加到爱心活动中来,以自己的行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上篇:利星行汽车的甘肃情结——利星行汽车为甘肃希望工程捐款百万元开展助学活动 | 下篇:心系学子 造福桑梓——希望工程捐赠人李丁强
图标
Copyright ©  www.gsxwg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甘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电话:0931-8121796 8121799 传真:0931-8121799 E-mail:gsxwb123@126.com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陇ICP备11000153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448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448号